为规范推进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改革进程,保障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、民主、依法,依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有关要求,从即日起《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详见附件)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,并根据公众意见情况修改完善。征求意见时间:6月16日上午9时至7月16日下午18时。意见反馈方式如下:
电话:12328 接听时间:6月16日至7月16日,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;下午14时至18时。
传真(自动):68022187 接收时间:6月16日至7月16日,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;下午14时至18时。
电子邮箱:czcsmz@126.com 接收时间:6月16日上午9时至 7月16日下午18时。
石家庄市人民政府
2020年6月16日